原创 上海高院 浦江天平 收录于话题 #小案大道理 3个
身边“小案件”
品悟“大道理”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上海高院官方微信推出“小案大道理”栏目,带您聚焦身边“小案”,直击案件核心,品悟法理情理。
在某高校组织的篮球比赛中
两名学生发生碰撞
一方左肩受伤
要求犯规的对方赔偿医疗费等6万余元
防守犯规致他人受伤
要不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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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19年10月,小张和小韦
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场篮球比赛,分属两队
小张抢到篮板球后,快速向前推进
就在他起跳上篮时,小韦也起跳防守
双方在空中发生碰撞
小张倒地受伤,小韦被判犯规
经诊断,小张左肩受伤
肩伤复发的困扰将长久伴随着他
小张诉至法院
请求小韦赔偿其医疗费等费用共计6万余元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
小韦的防守行为属犯规行为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小张自愿参加
具有激烈对抗性的篮球比赛
属于“自甘风险”
据此判决小韦和小张各自承担50%的责任
小韦不服
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官经走访上海篮协
确认小韦与小张发生碰撞
属“违体犯规”
存在“对球不对人”或者“名为对球实则对人”
以及“假借犯规的行为施行恶意人身伤害”
等多种不同形态
但是,犯规不必然要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在于小韦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法院认为
《民法典》颁布前也有“自甘风险”的原则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主要被采纳为
减少或免除加害人侵权责任的有效抗辩
而《民法典》规定的自甘风险规则
让法院在处理体育意外伤害事故上
有了清晰明确的法律依据
即只要符合自甘风险构成要件
加害人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经查明,本案中小韦的行为虽构成犯规
但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符合自甘风险构成要件
上海一中院最终判决
小韦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驳回小张的诉讼请求
法官心语
推动学生体育运动健康良性发展,需要相对宽松的侵权责任认定的司法环境,也需要学校方面尽到更多安全保障的义务。
一、应当为校园运动的开展创造相对宽松的侵权责任认定司法环境。
本案中的篮球比赛为学校组织的杯赛,属于业余性质的校内高级别赛事,不能以职业参赛者的要求衡量业余参赛者水平,对小韦的犯规行为不应过于苛责。为进一步普及校园运动,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学生拼搏争先的意志品质,应当给校园运动的开展创造相对宽松的侵权责任认定司法环境,因此法院二审改判小韦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二、学校方面应尽到更多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活动的组织者不适用自甘风险规则,因此学校在组织类似活动时,应当为学生购买相应的保险。本案中,虽然原被告出于种种考虑没有提交材料追加学校作为被告,但判后,我们还是就这个问题向学校发出了司法建议,希望学校做出相应的改进,尽到更多安全保障的义务,让学生在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中打篮球,这样才能推动大学生体育运动乃至于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篮球协会主席 姚明:
民间体育的推广除了参与者之外,很重要的是推动者。当他们的权益界定得非常清晰的时候,篮球自然会被非常广泛地推广。
延伸阅读
《民法典》首次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免除危险文体活动中参加者的一般过失的侵权责任,保障相关文体活动本身所需要的充分的活动自由,促进相关文体活动的正常发展,避免过错侵权责任制度对其产生不当抑制。但是,如果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适用自甘风险规则。
第3期
小案大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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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校内篮球赛碰撞致伤案 法院:犯规不必然担责丨小案大道理》